白姓 香山堂 白居易家谱
白氏先人年事实录 |
唐代宗大历七年壬子(公元气772年) 香山白公是年正月二十日生于郑州新郑县。公祖 (父)讳,巩县府君。生六、七月,乳母抱立屏下指 “之”、“无”二字。百试不差。八年(773)癸丑,公祖 卒 于新郑。 大历十二年丁巳(777) 公元六岁,便函学为诗。 唐德宗建中元年庚申(780) 公年九岁,始识声韵。 贞元十年甲戌(794) 五月,公父季庚(襄州别驾)卒于襄阳官舍。公年二 十三岁。 贞元十五年已卯(799) 公年二十八岁。其兄幼文任浮梁主簿。是年秋,公 始举进士,为宣城守(所贡)。 贞元十六年庚辰(800) 公拔萃甲科中春官第。由是省试《性相近习相远赋》、 《求玄珠赋》、《汉高皇帝亲斩白蛇》等赋,竞相传于京 师。 贞元十七年辛已(801) 是年,公在徐州、符离。 贞元十八年壬午(802) 是年,左丞相郑瑜领选部,公试书判拔萃科,及第。 贞元十九年癸未(803) 公三十二岁。写《养竹记》。是年春,授校书郎。始居 于长安,得常乐里故关相之东亭而处之。选制以十一 月期至三月毕,故也。 贞元二十年甲申(804) 公为校书郎,移家秦中,卜居渭上。 唐宪宗元和元年丙戌(806) 是年,罢校书郎,四月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策入 四等,授周至尉。 元和二年丁亥(807) 公试进士。试毕,(帖)集贤院校理。十一月,召入翰 林院试文。十二月,(以)授翰林院学士。 元和三年戊子(808) 公年三十七岁。四月二十八日,为制策考官,除左拾 遗。上疏论王锷赂谋宰相。 元和四年已丑(809) 闰三月,天久旱,公乞免江淮两域赋,以救荒瘠。上 悉从之,制下而雨。又论《裴均违制进奉银器一千五百 余两》、平卢节度使李师道,请以私钱六百万为魏徵赎 故第。公秦言:事关激劝,合出朝廷。而师道不当掠 美。又论承璀中使不当为制将统颔。 元和五年庚寅(810) 河南尹房式有不法事,御史元稹秦摄之,令停务。朝 廷恶镇专擅,罚俸召还。至敷水驿,有内侍后至,破驿 门入,争房,击稹伤面。上复引稹前过,贬为江陵士曹。 公与李绛俱救,不听。是年当改官,诏自择,公乞如姜 公辅奉养例,遂除京兆府户曹参军。 元和六年辛卯(811) 是年四月五日,太夫人陈氏卒。公退位渭上。始巩 县府君窆新郑,襄州府君窆襄阳,至是皆迁护于下。 以十一月初八日襄事。而陈夫人附焉。 元和七年壬辰(812) 八月,公居渭上村。 元和九年甲午(814) 是年秋八月,公入朝,拜太子左赞善大夫。时年四十 三岁。 元和十年乙 未(815) 公上疏请捕刺武相赋。宰相恶居易以宫官先谏;忌之 者则诬公,言其母看花坠井死,后作赏花及新井诗。秦 贬江州司马。裴度后验此诗是公任周至尉时所作,方 信无看花坠井事。后秦除河南尹、刑部侍朗事。 元和十二年丁酉(817) 公在江州,于香炉峰下筑草堂。年四十六岁,是年, 公兄幼文卒。 元和十三年戊戌(818) 是年十二月二日,公除忠州刺史。有人题于高唐 神女庙云:“忠州刺史今才子,行到巫山必有诗,为报高 唐神女道,速排云雾候新词”。十四年三月谢表云:臣 以去年十二月二十日伏奉敕旨,授臣忠州刺史,以今月 二十八日到本州。当日上讫。 元和十四年已亥(819) 春,自浔阳浮江峡。三月舟至夷陵。会元稹自通州 转就州长史,于峡州西二十里黄牛峡口石洞中置酒,三 宿而别。 元和十五年庚子(820) 夏,为南宾太守,在西南隅建置荔校楼。是年冬十 月,自忠州召还。拜尚书司门员外郎。十二月二十八 日,转主客郎中、知制诏(诰)。 穆宗长庆元年辛丑(821) 是年,加朝散大夫,始著绯,又转上柱国。四月,充考 试进士官。与钱徽主试下及第郑郎等一十四人,(李) 宗闵婿、(杨)汝士弟皆及第。李德裕、元稹与宗闵有 隙,因同李绅言于上,以为不公。是时诏公, 中书舍人 王起重试。自此,裕、闵各分朋党。是年秋,公奉命宣 谕魏博军。田布遗绢五百,公不受。十月,转中书舍人 (知制诰)。是年,公弟行简授拾遗,从弟敏中(进士)及 第。 长庆二年壬寅(822) 公年五十一岁。时国是日荒,赏罚不平,河朔又乱, 连上疏言军事及时政,皆不见用。始求外任官。七月, 授杭州刺史。时汴河未通,取襄阳路赴任。水路三千 里,十月至杭州。 长庆四年甲辰(824) 公在杭州筑堤捍湖,浚李泌六井,民始得福。是年秩 满,五月去杭州,授右庶子(宾客)分司东都,赐居洛中 履道里,得常侍杨凭宅。 敬宗宝历元年乙巳(825) 三月四日,公除苏州刺史,五月五日至任。 宝历二年丙午(826 ) 公年五十五岁,以病免郡事。行舟而归,老幼哭送, 不忍别去。是年冬,弟讳行简卒。 文宗大和元年丁未(827) 三月,徵拜秘书监,赐紫金鱼袋。十月上诞节,诏公 与安国寺沙门义林、太清宫道士杨宏元,三教对御讲 论,在麟德殿中。 大和二年戊申(828) 五正月,授刑部侍郎。 大和三年已酉(829) 春,公以病免官授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是年生子 讳阿崔。公年五十八岁。 大和四年庚戌(830) 十二月除河南尹。 大和五年辛亥(831) 公为河南尹,封公为晋陵(阳)开国男,食邑三百户。 是年公子阿崔死。 大和六年壬子(832) 是年,公为河南尹。状荐李晏、韦楚。前为元镇墓 志,以谢文之物值六、七十万,义不受,于八月一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