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姓 香山堂 白居易家谱
白居易行实系年 |
顾学颉编 唐代宗大历七年壬子(公元七七二年) 正月二十日,白居易生于郑州新郑县东郭宅。始生 六七月,谙识“之”“无”二字。时父季庚四十四岁,母 白陈氏十八岁。 大历八年癸丑(七七三) 白居易二岁。五月,祖父巩县令卒于长安,年六十 八。 大历十一年丙辰(七七六) 白居易五岁。自五、六岁,便学为诗。弟行简生。 大历十二年丁巳(七七七) 白居易六岁。祖母薛氏卒于新郑县,年七十。 德宗建中元年庚申(七八) 白居易九岁,谙识声韵。父季庚由宋州司户参军授 徐州彭城县令。 建中二年辛酉(七八一) 白居易十岁。父季庚以坚守徐州、拒李纳之功,迁 徐州别驾,充徐泗观察判官。 建中三年壬戌(七八二) 白居易十一岁。 时两河用兵,乃离家(时居河南荥 阳)避难于越中,约始于本年。 建中四年癸亥(七八三) 白居易十二岁。幼弟金刚奴(幼美)生。 德宗贞元元年乙丑(七八五) 白居易十四岁,时族居苏、杭二州;诗人韦应物为苏 州刺史,房孺复为杭州刺史,居易深慕其为人,私自 念曰:他日得一郡足矣。父季庚加检校大理少卿, 依前徐州别驾、当道团练判官,并知州事。 贞元二年丙寅(七八六) 白居易十五岁,仍在越中;作《江南送北客因凭寄徐 州兄弟书》,为今存白氏最早之作品。 贞元三年丁卯(七八七) 白居易十六岁;自云:十五、六,始知有进士,苦节读 书。 贞元五年已巳(七八九) 白居易十八岁。在长安,“就宾贡之列”;献《中和节 颂》。居易以诗文谒见著作郎吴人顾况,况见《赋得 古原草送别》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句,为之 叹服、廷誉。约在今、明两年内。 贞元七年辛未(七九一) 白居易二十岁。自云:“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 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成疮,手肘成 胝。既壮而肤革不丰盈,末老而齿发早衰白,瞥瞥然 如飞蝇垂珠在眸子中也,动以万数。”居徐州符离县 (今江苏宿县符离集),与“符离五子”刘翕习、张仲远、 张美退、贾握中、贾沅犀等到人为友,尝同游陴湖、流沟 武里诸胜地。诗酒盘桓,凡数载。弟幼美矢於符离。 贞元九年癸酉(七九三) 白居易二十二岁。父季庚除襄州长(今湖北襄阳)别 驾,约在此一、二年内。 贞元十年甲戌(七九四) 白居易二十三岁。有襄阳。五月,父季庚卒于襄州 别驾任,年六十六。 白居易二十七岁。方从乡试。 贞元十五年已卯(七九九) 白居易二十八岁。秋,在宣州试《射中正鹄赋》、《窗中 列远诗》,中选,为宣歙观察使、宣州刺史崔衍贡往 长安,应进士考试。在宣州识杨虞卿。 自兄幼 文浮梁(今江西浮梁县)主簿任所,回洛阳省母。 贞元十六年庚辰(八 ) 白居易二十九岁。二月十四日,中书舍人领礼部贡举 高郢主试下,试《性习相近远赋》、《玉水记方流诗》, 以弟四名中进士第。同中第者不吴丹、郑俞、杜元 颖、崔玄亮等十九人。 及第后,东归省母。 贞元十七年辛巳(八一) 白居易三十岁。春,不符离。秋,在宣州;旋归洛阳。 符离主簿六兄某卒,年四十余。乌江主簿十五兄某 卒,年三十余。 贞元十八年壬午(八二) 白居易三十一岁。冬,吏部侍郎郑瑜主试下,试书 判拔萃科,及第。同及第者有元镇、崔玄亮、王起等 共八八。 贞元十九年癸未(八三) 白居易三十二岁。 春,授校书郎(正九品上阶)。始租 居于长安常乐里。冬十月,有许昌。 贞元二十年甲申(八四) 白居易三十三岁。时为校书郎。二月,在洛阳。本年 春,始徙家於秦,卜居渭上,距长安约百里。 顺宗永贞元年乙酉(即贞元二十一年;八月,改元)(八 五) 白居易三十四岁。为校书郎。上书于新任宰相韦执 谊,劝其不失时机,速成行革新 宪宗元和元年丙戌(八六) 白居易三十五岁。校书郎任期满,与元稹居华阳观, 闭户累月,揣摩时事,成《策林》七十五篇。四月,应 “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与元稹 、韦处厚、独孤郁、崔 护、沈传师、肖等到人同及第。居易以时策语直,入 乙等,授周至县尉(正九品下阶)。七月,权摄昭应 县。有周至识陈鸿、王质夫,时同出游、唱和。 元和二年丁亥(八七) 白居易二十六岁。由周至尉调充京兆府考官,试毕, 巾集贤院校理。春、娶杨虞卿从妹为妻(约小于居易 十一、二岁)。十一月五日,由集贤院召试制书等五 道,授翰林学士。弟行简中进士第。 元和三年戊子(八八) 白居易三十七岁。与裴、王涯等同为制策复考官。 四月二十八日,授左拾遗(从八品上阶),仍充翰林学 士。(左拾遗属门下省,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 上封事。) 元和四年已丑(八九) 白居易三十八岁。屡陈时政,请降系囚,免租税,放 宫女,绝进奉,禁掳卖良民等;宪宗多听从其言。又 论“裴均违制进奉银器一千五百余两”、“于不应暗 进爱妾”、“宦官吐突承璀不当为制将统领”等事,亦 见听;因而颇遭权贵之忌。女金銮子生。弟行简 时为校书郎。《新乐府》五十首始作于此时。 元和五年庚寅(八一) 白居易三十九岁。上疏请罢讨王承宗兵,论元稹不 当贬,均不听。左拾遗任期满,五月,改官京兆府户 曹参军(正七品下阶),依前充翰林学士 元和六年辛卯(八一一) 白居易四十岁。四月,母陈氏卒于宣平里宅,年五十 七。居易罢官丁忧,退居渭村。女金銮子矢。十 月,迁葬祖、祖母薛氏、父季庚并葬母于下义津 乡。居渭村三年余,颇贫病,好友稹时分棒济其贫 乏;崔群、钱徽、李建等亦时有书信、馈赠。 元和七年壬辰(八一二) 白居易四十一岁。居渭村,自营农耕。 元和八年癸巳(八一三) 白居易四十二岁。夏,居丧期满;仍居渭村,不欲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