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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姓 香山堂 白居易家谱

白居易行实系年


  顾学颉编
  
  
  唐代宗大历七年壬子(公元七七二年)
  
  正月二十日,白居易生于郑州新郑县东郭宅。始生
  
  六七月,谙识“之”“无”二字。时父季庚四十四岁,母
  
  白陈氏十八岁。
  
  大历八年癸丑(七七三)
  
  白居易二岁。五月,祖父巩县令卒于长安,年六十
  
  八。
  
  大历十一年丙辰(七七六)
  
  白居易五岁。自五、六岁,便学为诗。弟行简生。
  
  大历十二年丁巳(七七七)
  
  白居易六岁。祖母薛氏卒于新郑县,年七十。
  
  德宗建中元年庚申(七八)
  
  白居易九岁,谙识声韵。父季庚由宋州司户参军授
  
  徐州彭城县令。
  
  建中二年辛酉(七八一)
  
   白居易十岁。父季庚以坚守徐州、拒李纳之功,迁
  
   徐州别驾,充徐泗观察判官。
  
  建中三年壬戌(七八二)
  
   白居易十一岁。 时两河用兵,乃离家(时居河南荥
  
   阳)避难于越中,约始于本年。
  
  
  建中四年癸亥(七八三)
  
   白居易十二岁。幼弟金刚奴(幼美)生。
  
  德宗贞元元年乙丑(七八五)
  
  白居易十四岁,时族居苏、杭二州;诗人韦应物为苏
  
  州刺史,房孺复为杭州刺史,居易深慕其为人,私自
  
  念曰:他日得一郡足矣。父季庚加检校大理少卿,
  
  依前徐州别驾、当道团练判官,并知州事。
  
  贞元二年丙寅(七八六)
  
  白居易十五岁,仍在越中;作《江南送北客因凭寄徐
  
  州兄弟书》,为今存白氏最早之作品。
  
  贞元三年丁卯(七八七)
  
  白居易十六岁;自云:十五、六,始知有进士,苦节读
  
  书。
  贞元五年已巳(七八九)
  
  白居易十八岁。在长安,“就宾贡之列”;献《中和节
  
  颂》。居易以诗文谒见著作郎吴人顾况,况见《赋得
  
  古原草送别》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句,为之
  
  叹服、廷誉。约在今、明两年内。
  
  贞元七年辛未(七九一)
  
  白居易二十岁。自云:“二十已来,昼课赋,夜课书,
  
  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成疮,手肘成
  
  胝。既壮而肤革不丰盈,末老而齿发早衰白,瞥瞥然
  
  如飞蝇垂珠在眸子中也,动以万数。”居徐州符离县
  
   (今江苏宿县符离集),与“符离五子”刘翕习、张仲远、
  
  张美退、贾握中、贾沅犀等到人为友,尝同游陴湖、流沟
  
  武里诸胜地。诗酒盘桓,凡数载。弟幼美矢於符离。
  
  贞元九年癸酉(七九三)
  
  白居易二十二岁。父季庚除襄州长(今湖北襄阳)别
  
  驾,约在此一、二年内。
  
  贞元十年甲戌(七九四)
  
  
  白居易二十三岁。有襄阳。五月,父季庚卒于襄州
  
  别驾任,年六十六。
  
  白居易二十七岁。方从乡试。
  
  贞元十五年已卯(七九九)
  
  
  白居易二十八岁。秋,在宣州试《射中正鹄赋》、《窗中
  
  列远诗》,中选,为宣歙观察使、宣州刺史崔衍贡往
  
   长安,应进士考试。在宣州识杨虞卿。 自兄幼
  
   文浮梁(今江西浮梁县)主簿任所,回洛阳省母。
  
   贞元十六年庚辰(八 )
  
  
   白居易二十九岁。二月十四日,中书舍人领礼部贡举
  
   高郢主试下,试《性习相近远赋》、《玉水记方流诗》,
  
   以弟四名中进士第。同中第者不吴丹、郑俞、杜元
  
   颖、崔玄亮等十九人。 及第后,东归省母。
  
  贞元十七年辛巳(八一)
  
   白居易三十岁。春,不符离。秋,在宣州;旋归洛阳。
  
  符离主簿六兄某卒,年四十余。乌江主簿十五兄某
   卒,年三十余。
  贞元十八年壬午(八二)
  
   白居易三十一岁。冬,吏部侍郎郑瑜主试下,试书
  
   判拔萃科,及第。同及第者有元镇、崔玄亮、王起等
  
   共八八。
  
  贞元十九年癸未(八三)
  
   白居易三十二岁。 春,授校书郎(正九品上阶)。始租
  
   居于长安常乐里。冬十月,有许昌。
  
  贞元二十年甲申(八四)
  
   白居易三十三岁。时为校书郎。二月,在洛阳。本年
  
  春,始徙家於秦,卜居渭上,距长安约百里。
  
  顺宗永贞元年乙酉(即贞元二十一年;八月,改元)(八
  
  五)
  
  白居易三十四岁。为校书郎。上书于新任宰相韦执
  
  谊,劝其不失时机,速成行革新
  宪宗元和元年丙戌(八六)
  
  白居易三十五岁。校书郎任期满,与元稹居华阳观,
  
   闭户累月,揣摩时事,成《策林》七十五篇。四月,应
  
   “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与元稹 、韦处厚、独孤郁、崔
   护、沈传师、肖等到人同及第。居易以时策语直,入
  
   乙等,授周至县尉(正九品下阶)。七月,权摄昭应
  
   县。有周至识陈鸿、王质夫,时同出游、唱和。
  
  元和二年丁亥(八七)
  
  
   白居易二十六岁。由周至尉调充京兆府考官,试毕,
  
   巾集贤院校理。春、娶杨虞卿从妹为妻(约小于居易
  
   十一、二岁)。十一月五日,由集贤院召试制书等五
  
   道,授翰林学士。弟行简中进士第。
  
  元和三年戊子(八八)
  
  
  白居易三十七岁。与裴、王涯等同为制策复考官。
  
  
   四月二十八日,授左拾遗(从八品上阶),仍充翰林学
  
   士。(左拾遗属门下省,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
  
   上封事。)
  
  元和四年已丑(八九)
  
  
   白居易三十八岁。屡陈时政,请降系囚,免租税,放
  
   宫女,绝进奉,禁掳卖良民等;宪宗多听从其言。又
  
   论“裴均违制进奉银器一千五百余两”、“于不应暗
  
   进爱妾”、“宦官吐突承璀不当为制将统领”等事,亦
  
   见听;因而颇遭权贵之忌。女金銮子生。弟行简
  
  
  时为校书郎。《新乐府》五十首始作于此时。
  
  元和五年庚寅(八一)
  
  白居易三十九岁。上疏请罢讨王承宗兵,论元稹不
  
  当贬,均不听。左拾遗任期满,五月,改官京兆府户
  
  曹参军(正七品下阶),依前充翰林学士
  
  元和六年辛卯(八一一)
  
  白居易四十岁。四月,母陈氏卒于宣平里宅,年五十
  
   七。居易罢官丁忧,退居渭村。女金銮子矢。十
  
   月,迁葬祖、祖母薛氏、父季庚并葬母于下义津
  
  
   乡。居渭村三年余,颇贫病,好友稹时分棒济其贫
  
  乏;崔群、钱徽、李建等亦时有书信、馈赠。
  
  
   元和七年壬辰(八一二)
  
  白居易四十一岁。居渭村,自营农耕。
  
  元和八年癸巳(八一三)
  
   白居易四十二岁。夏,居丧期满;仍居渭村,不欲补
  
   官。迁葬弟幼美于下义津原。
  
  元的九年甲午(八一四)
  
  白居易四十三岁。居渭村。夏,弟行简参东川节度
  
  使卢坦幕。冬,授太子左赞善大夫(正五品上阶)。
  
  元和十年乙未(八一五)
  
   白居易四十四岁。居长安昭国里。 六月。首先上
  
   书请急捕刺杀宰相武元衡之贼,以雪国耻。宰相张
  
   弘靖等恶居易以宫官(左赞善大夫属于太子东宫之
  
   官)而先谏官言事;平时忌居易者(权豪贵近及掌军
  
   权之宦官等)复诬言居易母看花坠井死,而居易作赏
  
   花及新井诗,有伤名教,遂贬为州刺史。中书舍人王
  
   涯复上言:“所犯状迹,不宜治郡。”乃追回前诏,改授
  
  江州司马(从五品下阶)。自此以后,居易避祸远嫌,
  
  居官常引病自免,不再谔谔直言。作诗态度,亦稍有
  
  改变,“讽谕”之作渐少;盖有鉴于是非不辨,国事日
  
  非,已无可措力,不得不如此。十二月,在江州与
  
  元九书,畅论诗歌当继承国风、陈子昂、杜甫之优良
  
  传统,以揭露人民疾苦为主旨,而不以嘲风雪、弄花
  
  草为能事。——为我国现实主义诗歌理论最早而有
  
  系统之著名理论。 自编诗集一十五卷。
  
  元和十一年丙申(八一六)
  
   白居易四十五岁。在江州司马任。夏,兄幼文自宿
  
   州携弟妹六、七人至。
  
  元和十二年丁酉(八一七)
  
   白居易四十六岁。在江州长司马任。春,在庐山香炉
  
   峰与遗爱寺之间建草堂成;三月二十七日迁居之。四
  
   月九日,与元集虚、张允中、张深之及东西二林长老
  
   溱、朗、满、晦、坚等二十二人聚于草堂。是日,游大
  
  林寺。女阿罗生。闰五月,兄幼文卒。
  
  元和十三年戊戌(八一八)
  
  白居易四十七岁。在江州司马任。春,弟行简自东
  
  川至。十二月,迁任忠州刺史;明年三月,到忠州任。
  
  元和十四年已亥(八一九)
  
  白居易四十八岁。春,自江州启程,行简同行。时元
  
  稹自通州司马迁虢州长史,三月十一日,相遇于峡
  
  口,停舟夷陵(今湖北宜昌),留三日而别。二十八
  
  晶,抵忠州任。
  元和十五年庚子(八二)
  
   白居易四十九岁。夏,自忠州召还,拜尚书司门员外
  
   郎(从六品上阶)。十二月,充重考订科目官。二
  
   十八日,由司门员外郎迁主客郎中(从五品上阶)、知
  
   制诰(属中书省;草拟皇帝各种文告、命令等)。
  
  穆宗长庆元年辛丑(八二一)
  
  
   白居易五十岁。在主客郎中、知制诰任。夏,加朝散
  
   大夫(从五品下之散阶),始著绯。又转上柱国(唐代
  
   最高之勋级,相当于正二品)。妻杨氏封为农郡君
  
   (唐制,四品官之妻封郡君)。四月,充重考试进士
  
   官。秋,田布起复,拜魏博节度使,命居持节宣
  
  
   谕;布赠绢五百匹,居易不受。十月,授中书舍人(正
  
   五品上阶)。十一月,与陈岵贾同充制举考策官。
  
  长庆二年壬寅(八二二)
  
  
  
   白居易五十一岁。正月,上疏论河北用兵事,请专委
  
   李光颜、裴度任东、西二帅,及节省行营粮料事:不
  
   听。时国事日非,朋党互相倾轧,两河藩镇再叛,民
   生益困,居易知已不可为,乃请求外任。七月,自中
  
   书舍人除杭州长刺史(从三品)。时河南宣武军乱,汴
  
   路不通,取襄汉水路赴任,十月一日,至杭州。
  
  长庆三年癸卯(八二三)
  
   白居易五十二岁。在杭州刺史任。杭州夏秋旱,虎
  
  
   出为患;居易为文祭龙、虎之神。
  
  
  长庆四年甲辰(八二四)
  
  白居易五十三岁。在杭修筑湖堤,蓄水可灌田千余
  
  顷,为文刻石记其事。疏浚城中六井,以供饮用。五
  
  月,任期满,离杭,授太子右庶子;返洛阳后,自求
  
  分司,乃授太子左庶子(正四品上阶)、分司东都。始
  
  卜居于洛阳东南隅履道里,买田氏宅(原为散骑常侍
  
  杨凭宅),价不足,以两马偿之。冬,元稹为编《白
  
  氏长庆集》五十卷,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并制序。
  
  敬宗宝历元年乙巳(八二五)
  
   白居易五十四岁。三月四日,除苏州刺史;二十九
  
   日,自东都出发,五月五日,到苏州任。 弟行简迁
  
   主客郎中,加朝散大夫,著绯。
  
  宝历二年丙午(八二六)
  
  
   白居易五十五岁。秋,以眼病久,自请免郡事。冬,
  文宗大和元年丁未(八二七)
  
   白据易五十立岁。三月,徵拜秘书监(属中书省,从
  
   三品),赐金紫,复居于长安新昌坊宅。十月,文宗
  
   诞节,诏居易与安国寺沙门义林、太清宫道士杨弘元
  
   于麟德殿论儒释道三教教义。冬,奉使至洛阳,途
  
   中,所乘白马死;明年春,返长安。
  
  大和二年戊申(八二八)
  
  
   白居易五十七岁。二月,转刑部侍郎(正四品下阶),
  
   封晋阳县男。断元镇所编《白氏长庆集》五十卷之
  
   后,又续编《文集》,有《后序》。续编与元镇唱和集
  
   《因继集》有《因继集重序》。 为弟行简编次《白郎
  
  《中集》二十卷,约在去,今两年。
  大和三年已酉(八二九)
  
  
  白居易五十八岁。春,称病,免归;授太子宾客(正三
  
  
  品),分司东都。自此,不复出。 九月,元镇自浙东
  
  观察使徵拜尚书左丞,与居易会于洛阳;自此,二人
  
  不复晤面。冬,生子阿崔。编《刘白唱和集》。
  
  大和四年庚戌(八三)
  
  
   白居易五十九岁。十二月二十八日,除河南尹(从三
  
   品)。
  
  大和五年辛亥(八三一)
  
   白居易六十岁。在河南尹任。子阿崔夭。从祖弟
  
   敏中自殿中侍御史出为宁节度副使。
  
  大和六年壬子(八三二)
  
   白居易六十一岁。有河南尹任。为元镇撰墓志,
  
  其家赠润笔资六、七十万钱,居易不受,悉布施修香
  
  山寺。有状荐李晏、韦楚。
  
  大和七年癸丑(八三三)
  
   白居易六十二岁。四月二十五日,以病免河南尹,再
  
   授太子宾客分司。 编《刘白吴洛寄和集》。
  
  大和八年甲寅(八三四)
  
   白居易六十三岁。
  
  大和九年乙卯(八三五)
  
   白居易六十四岁。九月,除同州刺史,不拜。十月,
  
   改授太子少傅(从二品),分司东都,进封冯翊县候
  
   自编《白氏文集》六十卷,藏于庐册东林寺。
  
  开成元年丙辰(八三六)
  
  白居易六十五岁。自编《白氏文集》六十五卷,藏于
  
   东都圣善寺。
  
  开成二年丁巳(八三七)
  
  
   白居易六十六岁。三月三日,与东都留守裴度、河南
  
   尹李珏及太子宾客分司刘禹锡等十余人修于洛
   滨
  
  开成在年戊午(八三八)
  
   白居易六十七岁。作《醉吟先生传》,略云:“性嗜酒,
  
  耽琴,淫诗,凡洒徒、琴侣、诗客多与之游。游之外,
  
   栖心释氏,通学小中大乘法。与嵩山僧如满为空门
  
   友,平泉客韦楚为山水友,彭城刘梦得为诗友,安定
   皇甫朗之为酒友。”
  
  开成四年已未(八三九)
  
   白居易六十八岁。二月,以《白氏文集》六十七卷藏
  
   于苏州南禅院。十月,得风痹之疾,乃放妓(注)(樊
  
   素)卖马,作《不能忘情吟》以记其事。
  
  开成五年庚申(八四)
  
   白居易六十九岁。入春,风疾稍痊。冬,自编《白氏
  
  洛中集》十卷藏于香山寺。
  
  武宗会昌元年辛酉(八四一)
  
  
   白居易七十岁。 女阿罗嫁谈弘谟后,今年生子玉
  
   童。从祖弟敏中自殿中侍御史分司迁户部中外郎。
  
  会昌二年壬戌(八四二)
  
   白居易七十一岁。罢太了少傅,以刑部尚书(正三
  
   品)致仕。九月,武宗闻居易名,欲以为相。李德
  
   裕素恶居易,言其衰病,居易从祖弟敏中辞学不减居
   易,乃以敏中为翰林学士。
  
  会昌三年癸亥(八四三)
  
  白居易七十二岁。
  
  会昌四年甲子(八四四)
  
   白居易七十三岁。春,游赵村,观杏花。施家财,开
  
  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楫。
  
  会昌五年乙丑(八四五)
  
  白居易七十四岁。三月二十一日,于洛阳履道里宅
  
   为“七老会”,与会者为胡杲、吉皎、郑据、刘真、卢贞、
  
   张浑及白居易,皆七十以上。夏,又合僧如满、李元
  
   爽为“九老图”。
  
  会昌六年丙寅(八四六)
  
  白居易七十五岁。八月十四日,卒。十二月六日,葬
  
  于洛阳龙门如满禅师塔之侧。赠尚书右仆射,谥曰
  
  “文”。越三年,李商隐为撰墓碑铭。居易有一女,早
  
  (1007)真宗至洛阳,以居易裔孙利用为河南府助教
  
   以后各代常置有守祠生,世代奉祠,迄今已传至五十
  
   余代。数年前,避地震至郑州,晤白君某,巩县人,据
  
   云:巩县有白家村,子孙蕃衍,奉居易为始祖,当系后
  
   裔中之另一支派也。
  
  注释
  
  妓——亦写作“伎”,古时指女乐,即演唱、舞蹈的女艺人,唐
  
  代还是这样,例如,宫廷里的乐队分坐部伎、立部伎唐玄宗亲自
  
  
  教演的乐舞队被称为“梨园弟子”。白居易在杭州、苏州和洛阳
  时,也导演、训练过一些歌舞妓,教她们排练《霓裳羽衣舞》曲及其
  
  它一些歌舞。那时的“妓”,与后代以卖淫为职业的妓女有所不
  
  同。因此,不能用后代人的观念去理解唐代的事,而对白居易有
  
  所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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